本文转自:鄂州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周芷亦)近日,12件湖北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发布,鄂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亓某等5人销售假药案入选。
山东菏泽的亓某等5人将“特效风湿王药粉”“秘方风湿王胶囊”“咳喘净药粉”等“药品”销售至湖北鄂州。上述“药品”内含有药物成分,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被认定为假药,部分服药者服药后因身体出现异常而报案。
该院接到这条移送案件线索后,立即着手开展调查。检察官认为,公益诉讼检察守护的是公众的利益,病患作为弱势群体更应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亓某等5人的行为不仅扰乱了药品管理秩序,侵害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害人民身体健康,更伤害了人们的求愈之心,有必要进行惩罚性赔偿。
去年4月10日,该院以销售假药罪对亓某等5人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年8月,法院判处亓某等5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亓某等5人在媒体公告消除危险、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惩罚性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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