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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巡查时驾驶人眼神闪躲,交警一查:男子无驾照 车辆未年检

6月19日,一男子抱着侥幸心理,开着一辆未年检的车驶上高速。更让人后怕的是,男子还处于无证驾驶。据了解,该男子最终面临行政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当天上午,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六大队执勤组民警在辖区厦蓉高速由贵阳往广西方向1130公里 100米(肇兴服务区)开展日常查缉行动。 10时30分许,民警正常巡查车辆,上前核查一辆车辆时,民警发现驾驶人眼神闪躲、支支吾吾,发现其不仅没有驾驶证,车辆也未年检。

男子接受检查

经民警进一步询问,驾驶人唐某维和父亲从贵州从江出发前往广西三江讨要钱款,但因钱款迟迟未到账,父亲着急觉得坐客运班车太慢,于是,唐某维私自将一辆抵押在堂哥车行的车开上了高速。

经现场检测,驾驶人唐某维驾驶的车辆未年检、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等违法行为,民警将唐某维带回大队并对车辆进行暂扣处理。民警表示,唐某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实施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小型轿车的 ) ,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违法行为。

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唐某维供认不讳,交管部门依法对男子作出行政处罚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男子被处行政处罚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对此,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不允许驾驶机动车, 无证驾驶机动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仍需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无证驾驶也会导致所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被拒赔,意味着所有应承担的损失将由驾驶人本人承担。

通讯员 罗祥佶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田儒森

编辑 刘娟

二审 杨韬

三审 田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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