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青海法治报
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殷荣成 通讯员 张程t
“你好,我叫刘彬,很高兴认识你!”
“你好,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30多岁的刘彬经营着一家公司,事业有成。刘彬的父母看着儿子30多岁了仍然没有女朋友,便一个劲儿催促他尽快找对象。
2021年12月,刘彬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认识了单身女性阿丽,并约定线下见面。
见面当天,刘彬贴心地为阿丽购买了一束鲜花作为礼物。两人见面后相谈甚欢,阿丽提出给刘彬购买一条皮带当作礼物。刘彬本不好意思收下,但又不好意思拒绝阿丽的一番好意,随即表示愿意付一半的钱,阿丽也痛快地答应了。
“彬哥,这个款式挺好看的,你看怎么样?”
“我也觉得挺好的,我把支付宝账号密码告诉你,你拿我手机付款吧。”
付完款后,阿丽对刘彬说:“彬哥,我教你开通支付宝新功能‘亲情卡’,这样你就能和你的亲人互通共用支付宝账户了。”
刘彬在阿丽的指导下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开通了支付宝“亲情卡”服务。
愉快的一天结束后,看着阿丽送的皮带,刘彬已经开始幻想以后的幸福生活了。
然而,刘彬没有盼到幸福的生活,反而在当天收到了阿丽要求不再见面的消息。
收到信息后,失落之余,刘彬安慰自己这是缘分未到,便不再强求。
……
转眼间到了2023年10月,找到真爱的刘彬,马上要进入婚姻的殿堂,便和自己的家人前往银行取钱,准备操办婚礼事宜。
“先生,您的卡里有1162元,要全部取出来吗?”
“你是不是看错了?我卡里应该有10万元的。”
听到自己卡里只剩1162元后,刘彬第一反应是银行柜员看错了,遂要求柜员再三核对,并查阅银行卡交易明细。这时,刘彬才发现,从2021年12月起,自己的银行卡每月通过支付宝自动向指定账户转账3000元,共计33个月,合计金额9.9万元。
自己的钱怎么会到了别人的账户呢?是不是被盗刷了?刘彬立马报了案。
警方接到报案后,开展侦查,发现刘彬的钱都被转入了一个实名认证为孙娟的支付宝账户。
这个孙娟是何许人也?刘彬表示不认识,自己的钱怎么就莫名其妙地每月自动转入她的账户了?
经过警方的不断侦查,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原来,这个孙娟是阿丽的姐姐。当初阿丽在为刘彬购买皮带时,用刘彬的手机支付宝账户付款后,发现刘彬并没有开通银行卡账户余额变动短信提醒服务,便指导刘彬开通了支付宝“亲情卡”服务,绑定了姐姐孙娟的支付宝账户,并设置了每月3000元的自动转账额度,因为害怕被发现,当天便提出和刘彬不再见面。就这样,刘彬的钱每个月通过支付宝“亲情卡”服务自动转入孙娟账户,阿丽再将钱从孙娟的账户转入自己的账户,供自己消费。由于没有短信通知,刘彬一直未察觉。
最终,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认定阿丽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检察官提醒】
1.对于陌生人的好友请求,一定要警惕,不要随便添加好友。
2.不要按照陌生人的提示,操作第三方支付平台和手机应用软件,以免上当受骗。
3.不要随意让陌生人“刷脸”,也不要随便将手机给陌生人操作,以防上当受骗。
4.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报案求助,并提供相关电子证据,以便警方快速侦破案件。
5.日常生活中,应当注意妥善保管手机、银行卡等,合理设置支付密码并定期更改密码,要设置短信提醒,时常查询账户余额,了解收支结余,做到心中有数。一旦发现异常,第一时间报案,尽量减少和挽回损失,最大限度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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