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29207752

以租代购变有车难开 租赁公司欠租金 网约车司机无法营运

因租赁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刘师傅“以租代购”的网约车如今无法正常上路行驶运营,造成的持续损失让他难以承受。

租赁公司欠租金,致网约车司机车辆无法正常营运

近日,网约车司机刘师傅向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称,2023年9月,其与陕西省水务集团大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租赁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以“以租代购”的方式租赁了一辆岚图牌新能源汽车,“约定每月向租赁公司支付近9000元租金,包含车辆跑网约车的管理费、保险费等费用。”刘师傅说,自跑网约车以来,每月租金按时向租赁公司支付,没想到今年6月出现了意外。

“6月2日,我家里有事需要处理,便将车辆放到了西安岚图汽车全功能用户中心浐灞店。今年6月中旬返回门店取车时,却迟迟拿不到车,还让我去向租赁公司要车去。”刘师傅说,后续经过了解,他才得知是由于租赁公司与岚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岚图西安分公司)之间存在经济纠纷,导致车辆被扣。

刘师傅称,据了解,他以租代购的车辆也是租赁公司从岚图西安分公司租赁而来,车辆所有人为岚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因为去年市场不景气,租赁公司的空租车辆太多,司机和租赁公司每个月承担的压力都很大,导致租赁公司拖欠了岚图西安分公司的租金,双方出现经济纠纷,一些车辆近期保险到期后,岚图西安分公司也没有给买保险,导致脱保无法上路。”刘师傅说,岚图西安分公司认为租赁公司欠租违约,租赁公司也提出了还款计划,双方公司目前还在协商中,但是车辆无法营运,对于司机来说就没了正常的收入来源,每过一天都会带来持续损失。

租赁公司:20多辆车暂停营运,正在沟通处理中

6月24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陕西省水务集团大秦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对方告知,公司确实有几个月欠租的情况,“因为经济不景气,一部分司机交不起租金,我们也无法按时将租金支付给岚图。”这位负责人说,公司大概有20多台车辆暂停营运,已向岚图发函反映了情况,双方正在沟通中。

对于这一情况,记者拨打了岚图客服中心电话,对方表示并未查询到岚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建议直接联系线下门店。随后,记者联系西安岚图汽车全功能用户中心(浐灞店),一工作人员称会进行反馈,但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收到有关回复。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此类网约车“以租代购”模式造成的经济纠纷案件颇多,网约车司机因此受累、车辆无法正常上路运营的情况并不少见。今年年初,华商报就曾报道过《租金刚还清,车就不见了》一事——司机通过“以租代购”模式从租赁公司获得车辆,在租期内车辆却被所有权方以租赁公司拖欠款项为由直接拖走。

此类纠纷中,司机往往因车辆所有权不属于自己而陷入“车财两空”的被动境地,若租赁公司经营不善甚至跑路,司机前期投入的租金更是难以追回。此外,即便未出现上游扣车问题,司机自身若因收入不佳无法承担高额租金,出现违约甚至被索赔的情况。

律师:企业自身的经营风险与债务纠纷,不得对抗善意守约的个体司机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规定,网约车“以租代购”模式属于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核心特点为车辆所有权与营运使用权完全分离。涉事车辆权属归岚图西安分公司所有,陕西省水务集团大秦科技有限公司为一级承租主体,网约车司机仅为次级承租使用人,在全额付清租金前不享有车辆物权。

赵良善认为,该商业模式存在天然法律隐患——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则,上游租赁企业与车企之间的欠款纠纷、履约争议,其不利后果极易转嫁至无过错的终端司机;车企可依据所有权优势,通过停止投保、扣押车辆等方式维权,直接导致司机车辆脱保停运、收入中断。同时此类制式合同普遍权责失衡,对司机履约义务约束严苛,却缺失租赁公司保障车辆正常营运的违约责任条款,致使司机极易陷入“按时付租、无故停运、损失自担”的被动处境。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本事件中,司机若始终按期足额缴纳租金,已完全履行自身合同义务,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租赁公司因自身经营问题拖欠上游车企租金,引发上下游经济纠纷,进而导致车辆停运、无法正常营运,属于典型的根本性违约。企业自身的经营风险与债务纠纷,不得对抗善意守约的个体司机,司机依法有权拒绝承担停运期间的租金成本,并可依法主张停运损失赔偿。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于震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张佳萌

陕西不是外人百川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23-2024 陕ICP备2023005182号-1

0.056275s